03. 羅馬書五項不變的真理 – 01. 人人都是罪人(1-2章) (麥希真牧師 | 末了的話 | 第一部 堅穩的根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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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在 11 11 月, 2018 由 C3 Productions Inc.

1、人人都是罪人(1—2

  •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 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,卻不當作神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就 昏暗了。(1﹕19-21)
  1. 罪人的意義:明明知道神,卻不榮耀祂和不感謝祂,憎恨祂,打倒祂
  2. 與生俱來的本能
  3. 清楚明顯的推理
  4. 先是罪的根本,然後是罪的花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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